加快水價改革 完善管理制度 大力推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水利部部長 汪恕誠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近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聯合發布并將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水利改革與發展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國水價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水資源是一種稀缺的經濟資源和重要的戰略資源。我國是一個水資源貧乏的國家,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問題,直接關系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隨著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水資源短缺問題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然而,在水資源短缺的同時,水資源浪費現象十分嚴重,進一步加劇了水資源供需矛盾。這種現象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水價形成機制不合理,價格機制對水資源的優化配置不能有效發揮作用。
經過20多年的改革,我國已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已經得到極大的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主要通過價格調節來實現。水資源是帶有社會公益性的特殊商品,優化配置水資源和建設節水型社會除采取必要的宏觀調控手段外,還要采取經濟手段,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通過水價杠桿調節水資源的供求關系,引導人們自覺調整用水數量、用水結構并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實現在全社會優化配置水資源和建設節水型社會的目的。
水價改革涉及經濟社會和人民生活的各個領域,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能否實現的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關注水價改革,《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提出,要"改革水的管理體制,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調動全社會節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積極性"。《水價辦法》的發布和實施對于促進水價改革,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調動全社會節水的積極性,建立節水型社會,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緊密聯系水利實際,抓緊制訂《水價辦法實施細則》,進一步推進水價改革。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終端水價制。水價改革涉及廣大用水戶的切身利益,水利系統必須把落實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水價改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推進水價改革的同時,要全面整頓農業供水末級渠系的水價秩序,徹底取消水費計收中的搭車收費及截留挪用現象,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當前,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正在全黨全國興起。水利部門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著眼于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通過加快改革不斷完善政府部門的社會管理職能。水價改革是水利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改革的過程中,各級水利部門要堅持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出發點,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堅持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逐步建立與生產力發展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相適應的比較成熟、比較定型的制度,進一步明確水利部門的社會管理職能,下大力解決洪澇災害、水資源短缺、水土流失和水污染等四大問題,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