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工代表大會上的講話
社黨委書記 李肇桀
2017年4月6日
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公有制企業中職工實行民主管理的一種基本形式。其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國家、企業、職工三者的利益關系,在法律范圍內行使職權,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和主人翁地位,調動廣大職工積極性共同辦好企業,實現和諧發展。本次職代會的召開是我社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一項具體行動,也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一次具體實踐,標志著我社加強民主機制建設的新進程。社黨委高度重視本次會議,曾在黨委會議上專門討論過。
剛才工會主席大鵬同志已經介紹了,我和厚軍同志不是職工代表,是特邀參加會議。在座的可能有人會問,既然是我們工會組織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干嘛還要邀請黨組織領導參加會議?是不是搞形式主義?是不是不講規矩?今天,我想就從此破題,跟大家聊一聊有關職代會的規矩以及與加強黨建工作的關系所在。
2015年4月15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和水利部聯合印發了《水利系統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規定》,通知明確指出,這是為了貫徹黨中央的要求:“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強社會組織民主機制建設,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健全職代會制度是黨中央的要求,也是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們再看看上述關于職代會的《規定》,總則第三條明確指出,水利系統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是職工依法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要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實行重大事項公開,推行民主管理。請問在座的各位代表大家有沒有感覺到肩上的擔子更重了?如果還沒有,就需要社黨委借今天會議的機會給大家講政策、壓擔子。我們還是看看上述《規定》,總則的第四條明確指出,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接受同級黨組織的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職權。黨組織要定期研究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工作匯報,支持職工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所以,今天我和厚軍同志出席會議,是黨組織對職代會工作加強領導的職責所在,也是以實際行動支持職工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
今天借此機會,我想就結合《水利系統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的具體要求,強調一下關于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民主與法治建設。在2015年7月中央召開的黨的群團工作會議上,習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切實保持和增強我們群團工作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引導群眾聽黨話、跟黨走。職代會的工作是群團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加強黨的領導。在2016年10月召開的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習總書記進一步強調指出,要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進廠務公開、業務公開,落實職工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充分調動工人階級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企業在重大決策上要聽取職工意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經過職代會審議。
我們看到,總書記把職代會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何等重要的位置,并親自為我們指引方向、提出要求。從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角度來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是國有企業實現科學決策的必然選擇。我在各部門走訪時就多次講,我們每個職工都是企業的主人,既然給了我們參與民主決策的權力和機會,我們就要充分認識這份責任的重大,切實擔負起這個責任。社黨委多次要求社工會認真組織好這次職代會,決不能讓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走過場,今后我們還要不斷完善職代會制度,不負責任的要追責。
二、關于職代會的任期和會議頻次 根據《規定》的第十一條,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為3到5年,因故需要延期換屆的,延時不得超過1年。我們本屆職代會是2011年10月換屆的,到2016年10月應該屆滿,社黨委已經開會研究過,同意社工會今年組織開展工會暨職代會的換屆工作。
關于會議的頻次,在第十一條里也有規定,職工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企事業單位的行政、工會或者1/3以上職工代表提議,還可以臨時召開。剛才大鵬同志也介紹了,我社在這方面也算是執行得好的,每年都召開全體職工大會總結工作,社長作年度工作報告,比職代會范圍更大,還邀請老同志代表參加。但是嚴格對照職代會《規定》來看,像今天這樣的會議好像開的不多,我們的職代會制度在程序上和發揮民主決策作用等方面還有值得改進的地方。因為此前我社是由職代會常設主席團履行相關職責,根據新的《規定》,職代會不再設置常設主席團,所以今后像今天這樣的職工代表大會就要常態化,正常化。
三、關于職代會的議事規則 今天提交職代會的這兩個議題,都是關系到全體職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按照有關規定必須要經過職代會審議。按照規定已經在開會7日前送交職工代表,職工代表應當提前組織討論,請問有沒有哪位沒有按時拿到材料的?如果哪位代表沒有提前7日拿到書面材料就有權提出異議。一會兒,有關負責同志還要分別就今天待審議的方案進行說明,大家還可以現場進行提問和答疑。這些議事規則,都有利于保障代表正確履行職責,希望大家認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力。
根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職工代表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意見分歧較大的,由單位和工會根據職工代表意見進行協商修改后,提交職代會再次審議。可見職工代表的權力是很神圣的。另外,第二十二條還規定,職代會審議通過重要事項,應當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得到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同意方為有效。而且還要現場統計公布投票結果等等。可見,這些規定都是對職工代表民主權利的充分保障。
為了開好本次會議,工會同志們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據了解,就連投票的票面也進行了精心的設計,不是簡單表態贊成或反對,而且還設計了有針對性的選擇項,歡迎大家把意見和建議留下來,這是真心想聽到來自職工代表的心聲,真正把好事辦好。
四、關于代表的權利與義務 本次會議成效如何,關鍵在于各位代表的履職情況。《規定》明確了職工代表的5項權利和7項義務。職工代表一定要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科學履行決策義務。職工代表是代表全體職工的,我們一定要不斷提高自身履職的能力和水平,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認真貫徹落實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客觀全面辯證地看問題。既要看到有利的條件,又要想到不利因素;既要立足當前實際,又要著眼未來發展;統籌考慮不同方面的利益訴求,站在全局的高度追求公平正義。絕不能以個人好惡進行主觀臆斷,影響科學決策。要有獨立人格,做出自主選擇,要堅持真理,不能人云亦云。相信本次會議一定能夠取得滿意成果。
就講這些。感謝各位代表辛勤履職,預祝大會圓滿成功!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