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利史典》各卷編纂機構:
《中國水利史典(二期工程)》已入選2016年國家出版基金項目,為做好二期工程編纂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盡快提交文獻底本。基于《中國水利史典》一期工程編纂經驗,二期工程要求各分卷編纂機構先向出版社提交底本,由出版社對底本進行排版錄入生成電子文本文檔(文字錄入全部采用繁體新字形),進而將其打印稿交予各分卷進行點校整理。目前,長江卷、黃河卷尚未提交底本,松遼卷、太湖卷、西部卷提交了大部分底本,綜合卷、淮河卷、海河卷、珠江卷、運河卷已提交全部底本,為保證二期工程如期完成,請長江、黃河等卷編纂機構盡快提交全部底本,以便盡早完成底本錄入工作。另外,各卷對附件中的書目請再次確認,如有改動,應盡快與專家委員會協商。
二、抓緊開展點校工作。出版社對提交的底本已完成錄入工作,近期會將打印稿寄送各有關分卷編纂機構,請盡快組織專家開展點校整理工作。
1.整理人在打印稿上進行點校、審稿工作。
2.點校整理工作須嚴格執行《〈中國水利史典(二期工程)〉點校整理工作細則(2016版)》《〈中國水利史典(二期工程)〉編纂工作流程》(水史辦函〔2016〕1號)。
3.經點校、一審和二審后的稿件,即可交全書專家委員會進行終審。終審工作由各分卷編纂機構直接與專家委員會聯系。經專家委員會終審,并退回卷內修改后的稿件,方可交出版社。
三、按時完成交稿任務。根據二期工程進度安排,請淮河、海河、珠江等卷編纂機構按以下時間節點完成相應交稿任務。
(1)2016年8月底前,須交稿50萬字。
(2)2016年10月底前,須累計交稿100萬字。
(3)2016年12月底前,須累計交稿200萬字。
(4)2017年3月底前,須累計交稿300萬字。
長江卷、黃河卷根據底本交付情況,另行確定交稿時間。
附件:
《中國水利史典(二期工程)》擬收錄書目 《中國水利史典》編委會辦公室(代章)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