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推動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3至5年建一批新型出版傳媒集團
重點任務特別強調:
將傳統出版的專業采編優勢、內容資源優勢延伸到新興出版
政策措施重點提出:
加大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加大國家出版基金對涉及出版融合發展的出版項目支持力度等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
各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出版單位將出版融合發展列入行業和單位“十三五”規劃等重大產業發展規劃
本報訊 (記者章紅雨 涂桂林)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推動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4月9日,總局在京舉行《指導意見》媒體通氣會。《指導意見》提出,力爭用3~5年的時間,建設若干家具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出版傳媒集團。
據介紹,《指導意見》分總體要求、重點任務、政策措施、組織實施4部分、16條內容,明確了必須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出版導向,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優勢互補、此長彼長、一體化發展的基本原則。提出的工作目標是,按照積極推進、科學發展、規范管理、確保導向的要求,立足傳統出版,發揮內容優勢,運用先進技術,走向網絡空間,切實推動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在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實現出版內容、技術應用、平臺終端、人才隊伍的共享融通,形成一體化的組織結構、傳播體系和管理機制。力爭用3~5年的時間,研發和應用一批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確立一批示范單位、示范項目、示范基地(園區),打造一批形態多樣、手段先進、市場競爭力強的新型出版機構,建設若干家具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出版傳媒集團。
《指導意見》指出,推動出版融合發展的重點任務包括創新內容生產和服務、加強重點平臺建設、擴展內容傳播渠道、拓展新技術新業態、完善經營管理機制和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等6項。《指導意見》強調,要將傳統出版的專業采編優勢、內容資源優勢延伸到新興出版,依托先進的技術和渠道,借力推動出版融合發展,建立健全一個內容多種創意、一個創意多次開發、一次開發多種產品、一種產品多個形態、一次銷售多條渠道、一次投入多次產出、一次產出多次增值的生產經營運行方式,激發出版融合發展的活力和創造力。
在加強相關法律法規修制工作、優化出版行政管理、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和強化人才隊伍建設等措施的同時,《指導意見》重點提出要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主要為:要加大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實項目補助、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績效獎勵等措施,更好地與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等進行銜接;加大國家出版基金對涉及出版融合發展的出版項目支持力度;繼續實施新聞出版業轉型升級重大項目,探索將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納入重大項目支持范圍,突出重點、分步實施、逐年推進等。
《指導意見》要求,各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出版單位將出版融合發展列入行業和單位“十三五”規劃等重大產業發展規劃要制定實施方案,合理設計和規劃實施項目,制定項目指標,加強跟蹤測評和效果評估;要建立責任考核機制,層層抓落實,將出版融合發展任務、重點項目落到實處;要形成統一高效的議事決策和協調推動機制,整合各方資源,加強外部協作,強化內部協調等。
據了解,《指導意見》是總局會同財政部,在開展出版融合發展大調研的基礎上,經廣泛征求意見、反復討論研究、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上報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正式出臺實施。《指導意見》實施后,財政方面將于近期通過安排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國家出版基金等方式,分別對列入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的融合發展項目和涉及出版融合發展的出版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總局規劃發展司司長薛松巖、中央文資辦主任王家新出席通氣會,并分別就《指導意見》出臺背景、主要內容、支持出版融合發展政策和有關情況作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