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下發通知要求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
本報訊 11月26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關于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通知》,就嚴格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出具體要求。《通知》指出,廣播電視作為大眾傳媒,擔負著引領和示范的職責,必須帶頭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做全社會的表率。
近期有聽眾觀眾反映,一些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存在語言文字不規范的問題,如隨意篡改、亂用成語,把“盡善盡美”改為“晉善晉美”,把“刻不容緩”改為“咳不容緩”等。對此,《通知》明確指出,這些做法不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與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神相違背,對社會公眾尤其是未成年人會產生誤導,必須堅決予以糾正。
對于如何嚴格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通知》提出具體要求:各類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應嚴格按照規范寫法和標準含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字、詞、短語、成語等,不得隨意更換文字、變動結構或曲解內涵,不得在成語中隨意插入網絡語言或外國語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紹根據網絡語言、仿照成語形式生造的詞語,如“十動然拒”“人艱不拆”等。
《通知》要求加強審查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各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存在不規范、不準確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現象,尤其是亂改亂用成語的問題,一定要及時發現、迅速糾正,對故意違規的播出機構和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于不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內容一律不得播出。總局監管中心近期將對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嚴重違規的問題將作出嚴肅處理。各省級收聽收看中心也要對轄區內各頻道頻率節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于不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節目堅決作出停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