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起草出版產業基地管理辦法
日前,記者了解到,新聞出版總署正在著手起草出版產業基地園區管理辦法,目前處于討論階段,年內有望出臺。該辦法主要對各地出版產業基地申報國家級出版產業基地的標準、國家級出版產業基地的考核及動態管理、基地產業規模、發展規劃等方面將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已有的9大國家級數字出版基地的管理、運營也將納入該管理辦法中。
據介紹,十七屆六中全會召開以后,各地對文化產業發展十分重視,紛紛出臺政策支持出版產業基地園區的建設。目前,除了27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設立的國家級出版產業基地外,地方政府也建設了一些省級的產業基地,但各地對產業基地在項目安排、資金支持、稅收優惠等方面差異很大。因此,新聞出版總署也在積極考慮如何規范各地產業基地,促進其更好的發展。
記者獲悉,該辦法會明確各地出版產業基地申報國家級出版產業基地的標準、申報流程、評估方式、動態考核等。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級出版產業基地有可能會在“十二五”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優先發揮該基地的資源配置作用。但是否能成為國家級的產業基地,總署會組織專家進行嚴格的評估和審核。而且,成為國家級產業基地后,還會有動態考核,不符合條件的會撤銷國家級名號。
上述負責人表示,產業基地必須是以出版業的內容、技術、平臺等產業鏈上下游的企業為主,產業基地發展方向、發展規模,該辦法會有相關的指導性原則。
此外,新聞出版總署已經批準設立的中南國家數字出版基地、華中國家數字出版基地、江蘇國家數字出版基地、杭州國家數字出版基地等9家國家級數字出版基地也將納入該辦法管理。
而據記者了解,上述9家基地主要都與當地的國有出版集團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民資參與很少。新聞出版總署近日下發的《關于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出版經營活動的實施細則》指出,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出版產業園區和產業基地建設,在項目安排、資金支持、稅收優惠等方面予以國有資本同等待遇。該辦法也會根據細則,為民資參與產業基地建設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