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麗生在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會議上要求,理清思路,轉變觀念 開創水資源保護工作新局面
10月12日,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水利部副部長索麗生強調,要以溫家寶副總理在太湖水污染防治第三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為指導,進一步理清思路,樹立水資源保護工作的新理念,充分發揮水利部門的優勢,積極有效地開展水資源保護工作。
索麗生說,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短缺的國家,水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已成為影響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同時,我國又是一個水污染嚴重的國家。伴隨經濟人口的發展,水污染日趨嚴重,全國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國水體水質總體呈惡化趨勢。我國水資源緊缺問題既有因水量不足、也有因水體污染所致,而水資源質量下降是引起供水短缺水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水污染破壞了有限的水資源,進一步加劇了水資源的供需矛盾。因此,做好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已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他指出,近幾年各級水利部門在水資源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水利部門對水資源保護工作認識不夠高,存在重水量輕水質的思想;加之水資源保護的基礎工作薄弱,相關法律、法規、規劃與全國的水資源保護面臨的形勢很不適應;流域水資源保護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的優越性未能得到發揮;流域水資源保護管理缺乏經費,監測設施和技術水平相對滯后等。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著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索麗生要求各流域領導要提高對水資源保護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要像抓防汛、抗旱工作那樣抓水資源保護工作。要盡快改變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現狀,促進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要著重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流域水資源保護局要進一步理
清工作思路,實現四個轉變,即從水資源監測為主向全面加強水資源保護轉變,從技術業務為主向行政管理轉變,從解決水本身問題向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轉變,從以農村水利為主向加強城市水資源保護轉變。第二,加快水資源保護法律、法規的建設步伐,有條件的流域要盡快制定《供水水源地管理辦法》《水功能區管理辦法》《排污口管理辦法》《保護水資源經濟補償辦法》等法規,并盡快拿出切實可行的流域水資源保護“十五”行動計劃。
第三,各流域要在水功能區劃,水體納污能力計算基礎上抓緊完成《水資源保護規劃》,已完成《規劃》的流域要抓緊《規劃》的審查報批,并指導流域內的省區盡快完成《規劃》。第四,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要抓好四項工作:一是生活污水截流,二是工業廢水減排,三是農業污染控制,四是引水清淤修復。第五,各流域要以水資源優化配置為目標,加強流域和區域的水資源統一管理,尤其要注意強化地表水與地下水,供水與需水,水量與水質的統一管理。要在統籌兼顧,協調各種用水的情況下,重點解決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的合理配置。第六,進一步加強流域水資源保護局的各項能力建設,重點在人才隊伍,設備技術和監測站網建設上下工夫,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第七,按照水利部明確的水質監測管理新體制,積極開展工作。新的管理體制規定,各流域水資源保護局負責監測的水質測站交由流域水文局統一管理并監測,以充分發揮水利部門在水量、水質兩個方面的監測優勢,實行水量、水質統一監測,進一步加強水資源保護局的管理職能。第八,各流域要積極開展水資源保護的經濟補償機制、投資機制的研究工作,重視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究及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工作。
索麗生最后強調,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需要上下游、左右岸、部門與部門、單位與單位間的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各流域在開展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中要遵照溫家寶副總理“團結治水、團結治污”的指示精神,齊心協力,密切配合,分工合作,開拓進取,認真做好流域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