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價節水約束誰?
北京是個缺水的大城市,節水是北京的一個很大也是很迫切需要解決的公共課題。
從日前舉行的北京市第七次關于調整水價的聽證會上傳來消息:北京的水又要漲價了,居民用水每噸擬漲0.8元。京城的市民們再一次感受到了節水的緊迫性,正如一位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所言———“救水如救火。”
的確,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加快的今天,資源保護和環境保護對我們謀求可持續發展提出更高要求,其中水資源的充分保護和節約利用尤為迫切,通過價格杠桿調節水資源利用,當是一項有效舉措。對此,筆者舉雙手贊成。但叫好之余,根據平時的觀察,筆者認為,要用價格杠桿達到節水的目的,還有許多細致的工作要做。
例如,我們應當作出更加細化的定量分析:究竟是什么人、什么單位用水用量最大?漲價對哪些人、哪些浪費水的行為約束大?對哪些行業、部門的用水行為約束不大?等等。搞清楚這些問題,價格杠桿的使用才會更有針對性和有效。據筆者觀察,普通居民家中雖然存在浪費水的現象,但并不算嚴重,水費漲價的約束效果明顯;而一些耗水量大的公共事業單位如環衛、消防及政府機關、學校等,用起水來倒是很“大方”,對這些用水大戶,水費漲了,損失可能落不到他們每一個人,每一種浪費水的行為上,解決這些單位、部門的用水行為,恐怕還要有與漲價同行的更多輔助措施。就從城市灑水除塵、綠化澆灌來說,筆者凌晨時分常在路上碰到灑水車,他們在給公路隔離帶里的灌木澆水時采用漫灌方式,有時剛下完雨仍照澆不誤,淤出來的水橫貫整個路面。在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不知為什么不能采取更加科學經濟的澆灌和除塵方式?如果僅僅漲了水費,仍然沒有手段讓他們改變用水方式,怎么辦呢?這是要事先考慮到的。
公共管理是一門科學,科學是系統的,不是只用一種手段就能達到最佳目的。在解決節水這個公共管理課題上,我們應當把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考慮到,出臺的政策才會更有實效。好政策的實施一定要細化并具有廣泛約束力。通過價格杠桿刺激節水無疑是很好的,只是工作應當做得再細些,調查再深入些;否則,節水的“板子”打得不到位,只怕是水價一漲再漲,即使居民們看著表精打細算地用水,可仍有大量的水從那些沒管好的“水龍頭”里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