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地壩建設管理座談會提出五條建議
本站4月12日訊(通訊員 薛順康 王嬋媛 孫太旻)為了進一步深化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與管理,有效地促進淤地壩建設順利開展,2004年4月9日,黃河上中游管理局在西安組織召開了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管理座談會。
來自黃河上中游地區淤地壩建設重點省區、地市和典型縣(市、旗)水利水保業務部門的代表和黃委會水保局、黃河上中游管理局工程建設局、監測中心、監理公司及相關業務部門代表,共40多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由黃河上中游管理局副局長陳伯讓主持,黃河上中游管理局局長周月魯參加會議并講話,副局長高鍵翎參加了座談。
會議認真學習了水利部《關于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與會代表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總結交流了各地淤地壩建設和運行管理中的成功經驗和作法,積極探討當前形勢下淤地壩建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剖析了淤地壩建設在前期工作、建設管理和運行管護等環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建議。并一致認為:
一是要加強行業管理。各級水利水保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淤地壩的建設管理工作,抓好淤地壩建設管理是實施水利部 “亮點”工程的重要保證,淤地壩建設涉及范圍廣,管理部門和管理層次多,協調任務重,技術要求高。應加強行業管理,各級淤地壩規劃都應在《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規劃》的指導下進行,應加強多部門、多行業的協作,淤地壩建設要與退耕還林、生態移民、能源開發等工程建設相協調,努力實現淤地壩的可持續發展。
二是要進一步加強前期工作。針對當前淤地壩建設啟動時間短、壩系分布面廣、量大實際情況,扎扎實實地搞好項目的前期勘測和調查研究,以小流域為單元,對淤地壩建設全面、合理、科學地進行可行性研究,杜絕不按規劃審批,不按設計實施的現象。
三是健全制度,規范管理。針對目前工程建設投資渠道和管理方式的變化,為避免在工程建設中出現職責不明、管理職能交叉和不按基建程序辦事的現象,應全面落實水利部《關于加強黃土高原地區水土保持淤地壩建設與管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細則,對工程的選點立項、技術審查、工程實施、質量監督、檢查驗收等方面予以明確規定,規范參建各方的建設行為。建議國家盡快出臺《水土保持淤地壩建設與管理辦法》,保證淤地壩建設有章可循,實施有序。
四是嚴格基建程序,推行“四項制度”。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投資以國家為主,必須按國家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建設中應改變過去粗放的管理模式,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全面推行“法人制、監理制、招標投標制、合同制”,實行資金報帳制,建立項目公示制度,在工程立項前明確建設與運行管理機構,認真履行合同,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程質量。
五是要加強淤地壩管護政策調研,加大宣傳和技術培訓工作力度。認真總結淤地壩建設和運行管理的成功模式和作法,開拓思路,積極創新,因地制宜出臺淤地壩管理運行政策性措施,保護淤地壩所有者、使用者和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以經濟效益推動淤地壩產權制度改革,采取購買、股份、承包、租賃等多種形式,落實淤地壩管護經營責任。同時各級業務管理部門應加強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在干部群眾中廣泛宣傳淤地壩的作用與效益,進一步提高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以促進淤地壩建設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