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發行企業可獲總發行權 出版格局能否被顛覆
日前,新聞出版總署正式頒布重新修訂的《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從9月1日開始,具備條件的民營發行企業經過批準,將可獲得出版物總發行權。這一紙公文一時在業內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整個發行格局真的被顛覆了嗎?
去年開始做書商的張順平而今已經小有成績,在他運作下的幾套書時下同時出現在二渠道和主渠道的格架上。在接受記者采訪的過程中,他顯然已經對這一政策了如指掌。但對于他這樣的選題策劃者來說,直接的沖擊并不很大。
“政府這樣做是為了履行入世的承諾,但更主要的意義在于,行業外甚至境外的資本和力量從此有條件進入這個領域了。”換言之,房地產業的人士也可以投資出版領域了。
據長江文藝出版社副總編輯金麗紅透露,現在已經有若干家行業外企業開始制訂進軍出版領域的計劃,但具體的企業名稱,她則不愿意透露。目前的政策會讓實力很強的企業興奮起來,對大型經銷商而言,這確實是個好消息。根據文件精神,能夠申請到總發行權的企業注冊資本由以前的10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了2000萬。對此,金麗紅認為:“資金不是一個很難的事情,現在的閑置資金不少。”
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物發行管理司副司長張福海解釋說:“這次放開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市場平等準入,吸引那些資金雄厚、對市場負責的市場競爭主體,參與到出版物發行市場的競爭中來,提高我們的競爭檔次和水平,有利于這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克服市場的短期行為。”雖然新聞出版署表現出了積極的態度,但北京大學副教授李常慶仍認為:“開放還是晚了一點,開放的力度還不大,門檻不要定得那么高,這樣會把很多行業和有志于此的企業拒之門外。”
據了解,明年中國的發行市場將全部對外資敞開大門,因此,政府急于在此之前給國內的企業更多的機會,以使他們能夠迅速成長起來,對抗外資的入侵。
下游的變革是否會形成對上游的沖擊?
民營企業之所以非常看重總發行權和批發權,是因為這兩個權力是書報刊企業全面進入圖書市場的重要標志。我國發行的書報刊從出版到讀者買到手中,一直是四個階梯:總發行——批發——零售——讀者購買。總發行權是指,出版物總發行單位統一包銷出版物的權力;批發權是指,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的權力;在以往,這兩種權力只有出版社和省級以上的新華書店才擁有,而個體書商,只能擁有零售權。
在出版體系內,一直有上游下游之說,所謂上游就是內容產業,下游則指發行系統,此次改革的關鍵之處在于將出版的下游完全開放。這樣是否可以最終促成政府對上游產業管制的松動呢?
“這大約應該是個信號。”金麗紅表示,但同時她又說,到目前為止,它還沒有到那么大的影響。按照金麗紅的想法,下游已經成了出版的瓶頸。下游解決不好,終將無法解決最終的問題。“僅僅做發行不行,捆綁著做才有出路,這是整個鏈條。”
目前,發行商在政策上并不能干涉內容,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因為發行商貼近市場,他們更能夠感知一本書是否有市場潛力,因此他們不參與內容幾乎是不可能的。“只是現在不能公開而已。”金麗紅直言。發行商最終會介入選題的策劃和圖書的營銷,而不僅僅只做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