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水文行業發展規劃取得階段性成果
根據水利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災后重建、整治江湖、興修水利的意見的通知》(水辦[2000]41號)及《關于編制水利規劃及基礎工作項目任務書的通知》(水規計[1999]259號)的精神,水利部水文局積極組織開展全國水文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半年多來,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文單位都在緊張的編制轄區的水文發展規劃,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部水文局于4月10至15日在北京組織開展了各流域機構水文事業發展規劃的階段性匯審工作,根據審查意見,有關單位正抓緊修改規劃報告。
根據統一部署,目前正由流域機構牽頭,組織開展與轄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水文發展規劃進行平衡和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