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通知
2019年農家書屋重點出版物推薦工作啟動
◆鼓勵報送優秀暢銷圖書
◆有版權糾紛的出版物不得推薦
◆一旦入選,必須向采購方保質、按時、按量供貨
◆不能在內容、編校、裝幀、印制等方面降低質量標準
◆對漲價、不供貨、降低質量標準等行為按規定處理
◆各地要強化推薦工作的紀律性和嚴肅性
本報訊 (記者趙新樂)國家新聞出版署日前發布《關于推薦2019年農家書屋重點出版物的通知》。
《通知》提到,為指導各地做好2019年農家書屋出版物的選配、采購工作,國家新聞出版署決定編制《2019年農家書屋重點出版物推薦目錄》。《2019年農家書屋重點出版物推薦目錄》按照分級組織選評的原則,由各省(區、市)、各有關部門和出版單位組織推薦,國家新聞出版署組織評審確定。
《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推薦的出版物在內容上要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中華傳統美德,倡導文明新風和優良家風、鄉賢文化等。要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不斷滿足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各部門、各單位推薦的出版物品種為圖書、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報刊三大類。
《通知》還提出了六點具體要求:一、出版單位應報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鼓勵報送優秀暢銷圖書。二、凡推薦的出版物必須由本單位正式出版,并擁有出版權,能提供樣書(樣盤)。未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不得推薦。有版權糾紛的出版物不得推薦。三、推薦出版物一旦入選《2019年農家書屋重點出版物推薦目錄》,必須向采購方保質、按時、按量供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供貨。四、推薦出版物必須保證質量,為農家書屋所提供的出版物不能在內容、編校、裝幀、印制等方面降低質量標準,要與提供的樣書(樣盤)一致。五、出版單位在為農家書屋提供出版物時,有漲價、不供貨、降低質量標準等行為的,將按規定處理并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其3年內農家書屋重點出版物推薦目錄申報資格;情況嚴重的,將取消其今后申報農家書屋重點出版物的資格;各出版單位在推薦出版物的同時,須提交一份承諾書,對遵守上述版權、質量、供貨、價格等規定作出承諾,并加蓋單位公章。六、各地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出版物推薦工作的紀律性和嚴肅性,嚴格把關,杜絕出版單位通過找關系、走后門、請托等手段,使劣質出版物進入推薦目錄。對違反規定的出版單位,將視情況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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