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印發關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護就業崗位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傾斜的意見
本站訊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精神和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求,近日,水利部印發了《關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護就業崗位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傾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貧困地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搞好水利工程建設與管護和推進貧困勞動力就業脫貧增收有機結合起來,促進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就近就業、增收脫貧。
《意見》明確,對于貧困地區依法必須招標的水利建設工程,依法不需要招標且不涉及公共安全、技術要求不高或者村民自建的水利工程,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水利建設工程,鼓勵中標單位、實施主體等就地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參與建設;對于貧困地區村級水管員、河道保潔員、河堤巡護員等工程管護崗位,可通過政府購買方式,優先聘用具有相應能力當地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
《意見》強調,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護崗位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傾斜的實施意見或實施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做好水利工程建設與管護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增收工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溝通協調、技術指導與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及貧困勞動力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