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部署安排2016-2017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工作
本站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和國務院關于質量工作考核的要求,日前,水利部印發2016—2017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通知,對2016—2017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作出部署安排。
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于2015年首次開展,考核結果直接納入國務院對省級人民政府質量考核,所占分值由最初的3分提高到去年的5分,今年又進一步提高到6分。強化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充分發揮質量考核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對于推動政府更好地履行質量監督職責,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順利實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于近期開展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情況自我評價,水利部將組織考核工作組赴各地開展實地核查。水利部將在綜合各地自我評價和實地核查基礎上提出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將通報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抄送全國質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并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