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分類目錄(試行)》調整
本報訊 (記者張雪嬌)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了《關于調整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分類目錄(試行)》的通告。
通告指出,為適應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行業發展需要,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廣電總局、信息產業部令第56號)的規定,總局對2010年3月17日發布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分類目錄(試行)》進行了調整。
調整后的分類目錄包括兩大部分,即目錄和業務界定。與2010年版《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分類目錄(試行)》相比,主要變化體現在第一部分目錄內容中。一是在原有“計算機用戶”的基礎上,新增加“手機用戶”這個服務對象,把“移動互聯網”包含到公共互聯網范疇中。二是明確了“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概念,指出交互式網絡電視(IPTV)、專網手機電視、互聯網電視的集成播控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屬于廣播電臺、電視臺形態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系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