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重大改革
◆大幅引入市場化運作
◆取消一般扶持項目
◆建立牽頭部門負責制
本報訊 財政部近日下達2016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44.2億元,支持項目944個。此舉是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文化改革發展的戰略部署,加大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
據悉,與往年相比,今年專項資金作出重大改革,實行“市場化配置+重大項目”雙驅動,做到“三個首次”。
一是立足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首次大幅引入市場化運作機制。出資15.6億元,完善參股基金等股權出資模式,創新通過重點省級文投集團開展債權投資路徑,放大財政杠桿和乘數效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二是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首次取消一般扶持項目,其他28.6億元全部投入重大項目,聚焦媒體融合、文化創意、影視產業、實體書店等8個方面,著力提高財政推動文化領域供給側改革貢獻度。
三是與宣傳文化部門統籌謀劃、共同實施,首次建立牽頭部門負責制。重大項目征集、評審分別由中宣部、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負責,中央財政“退后一步、站高一層”,突出頂層設計和政策規劃,推動項目遴選與資金分配有機銜接。 (宗邊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