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發布
本報訊 (記者趙新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6月25日發布《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促進互聯網信息搜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搜索引擎在對網上信息進行整合、方便用戶查閱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比如,部分搜索結果含有謠言、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違法信息,部分搜索結果有失客觀公正。廣大網民對此深惡痛絕,呼吁盡快出臺信息搜索服務的有關管理規定。
規定要求,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審核、公共信息實時巡查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鏈接、摘要、聯想詞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提供付費搜索信息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索信息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索結果與付費搜索信息,對付費搜索信息逐條加注顯著標識;不得通過斷開相關鏈接等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強調,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應當切實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自身管理,為網民提供客觀、公正、權威的搜索結果。同時,企業要提高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受理處置和用戶權益保護制度,主動接受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