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黨組發布實施細則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
本站訊 近日,水利部黨組印發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部直屬各單位黨委(黨組)、部機關各司局遵照執行。
實施細則共9章28條,主要是結合水利部工作實際,對領導干部能下的6種渠道和有關情況進行了補充完善,細化了能下的程序和有關工作要求。實施細則的印發,是部黨組貫徹中央《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的具體行動,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對于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水利干部隊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實施細則指出,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實事求是、公道正派,堅持人崗相適、人盡其才,堅持依法依規、積極穩妥,著力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促使領導干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進一步激活干部隊伍內生動力,持續為水利改革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實施細則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及其干部人事部門加強對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了解掌握相關工作情況,并將貫徹執行情況納入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內容。對不重視、不及時研究處理,工作不力的,根據具體情況,嚴格追究黨委(黨組)及其干部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