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融合發展重點實驗室申報啟動
總局將對獲得命名者分類優先安排補貼資金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布《關于申報出版融合發展重點實驗室有關工作的通知》,啟動出版融合發展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在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中已有創新經驗和一定科研實力的出版傳媒集團或其他出版單位,可自行申報,或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機構聯合申報。
通知指出,出版融合發展重點實驗室的主要任務是緊盯新技術前沿和發展趨勢,積極借鑒、善于利用先進技術和渠道,大力實施新聞出版業轉型升級重大項目,圍繞出版融合發展的重大課題、重大項目和重大發展方向開展集智攻關,創新理念觀念、管理體制、經營機制和生產方式,創新技術、產品和業態,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技術、新成果,為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提供智力支撐、技術保障和示范經驗。
通知要求,申報單位原則上應該具備下列基本條件:研究出版融合發展及開展實踐的人才隊伍基礎,研究梯隊結構合理,負責人政治堅定、道德優良、學風過硬,在業內有較高知名度;以出版融合發展作為明確的實踐方向和研究重點,在推動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方面有一定的學術積累、實踐經驗和研究成果,在研究和實際應用領域優勢比較突出,能夠發揮較強的輻射帶動作用;有較明晰的發展規劃和較健全的規章制度,有一定的財力保障,能夠保障其正常有序運行和持續健康發展;研究項目需具有實踐性、創新性、時效性,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
總局將在全面審核、考察基礎上,確定出版融合發展重點實驗室。對確定的出版融合發展重點實驗室,總局將進行命名掛牌并分類優先安排補貼資金;對其申報符合條件的產業項目優先列入國家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優先支持其承接新聞出版業轉型升級重大項目;優先安排其有關人員參加總局組織的專題學習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