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部署《全國水土保持規劃》貫徹落實工作
本站訊 10月27日,水利部召開貫徹落實《全國水土保持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視頻會議,傳達貫徹國務院批復精神,全面部署《規劃》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水利部副部長劉寧主持會議并講話。
劉寧強調,首部國家級水土保持綜合性規劃的批復實施,標志著我國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進入了規劃引領、科學防治的新階段。貫徹落實《規劃》是踐行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行動,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支撐,是水土保持法賦予的法定職責,是提升水土流失防治水平的實現途徑,對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劉寧指出,要從以下幾方面推動《規劃》實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宣傳貫徹。各地要把學習宣傳、貫徹落實《規劃》作為當前的重要任務,制定實施方案,加強部門協作,落實責任分工。省級水土保持規劃應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爭取省級人民政府早日批復實施。二是細化目標任務,不折不扣落實。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層層細化分解,建立考核機制,落實經費保障。嚴格以《規劃》為依據,做好重點項目儲備論證,及時編制實施方案,夯實項目前期工作基礎。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強化預防監管。要切實落實《規劃》提出的配套法規建設任務,加快構建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相適應的水土保持制度體系,加強水土保持機構隊伍監管能力建設,強化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監管效能,增強全民水土保持意識。四是夯實基礎工作,加強督促檢查。要進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科技貢獻率,全面強化監測和信息化工作對《規劃》實施、政府考核、宏觀決策、公眾服務的支撐能力。加強《規劃》實施的跟蹤檢查、定期評估和統計監測,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劉寧還就加快推進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進一步提出了要求:一要強化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年底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二要倒排工期,嚴控節點,全面加快工程建設進度;三要多措并舉,溝通協調,及時足額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四要加強監管,跟蹤檢查,確保項目建設進度和“四個安全”;五要超前謀劃,提前布置,扎實做好2016年項目前期工作。
會上,水利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傳達了《國務院關于全國水土保持規劃(2015—2030年)的批復》,介紹了《規劃》的背景情況和主要內容。
水利部規劃計劃司、財務司、水土保持司以及在京水土保持有關單位負責人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管負責人和規劃計劃、水土保持局(處、辦)負責人,水土流失重點治理縣政府分管領導和水利水保部門負責人在各地分會場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