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扎實推進興邊富民行動“十二五”規劃實施
本站訊 “十二五”以來,水利部認真貫徹落實《興邊富民行動規劃(2011-2015年)》,始終把邊境地區水利發展與改革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提高水利社會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有力推動了邊境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一是扎實開展邊境地區相關水利規劃工作。組織編制了長江、黃河、遼河等流域綜合規劃并獲得了國務院批復;批復了《西藏自治區冰湖災害防治規劃》、《西部大開發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等規劃;將黑龍江奮斗水庫等大中型水庫工程列入了全國大中型水庫建設總體安排意見。
二是切實加大邊境地區水利建設投入。“十二五”以來,水利部共安排中央投資302.23億元用于邊境地區水利工程建設,解決了478.93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加快了花園水庫、西北岔水庫等水源工程建設,提升了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管理水平;完成了近900座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新建(加固)江河堤防917公里,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近2000平方公里,新增水電裝機25萬千瓦,顯著提高了抗御旱澇災害能力,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提升。
三是爭取落實優惠政策,不斷擴大支持范圍。在國家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將包括邊境地區在內的西部地區、東北老工業基地等特殊地區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的中央補助比例提高到項目總投資的80%。同時,積極擴大中央資金補助范圍。進一步加大云南邊境地區在內的西南五省中型水庫建設支持力度;安排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啟動包括廣西那坡縣那馬水庫、寧明縣那黨水庫、新疆皮山縣藏桂鄉應急抗旱水庫等小型水庫建設。
四是建立貧困地區水利扶貧項目儲備機制。按照項目效益到貧困村、貧困戶的原則,組織各地建立了水利扶貧項目庫。項目庫實行三年滾動管理。在項目入庫后,督促地方抓緊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并作為管理重點,在編報年度投資建議計劃時予以優先考慮。
五是不斷完善機制,做好扶貧組織保障。為了及時掌握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邊境地區等特殊地區水利發展狀況,為水利投資安排和政策決策提供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政策建議,進一步完善了特殊地區水利信息報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