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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014-08-11
新廣出發〔2014〕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新聞出版主管部門,中國出版集團公司、中國教育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科技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各相關中央直屬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古籍整理出版中長期規劃的動態管理,根據《關于報送〈2011—2020年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執行情況和增補項目的通知》(新廣出發〔2014〕26號)要求,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對2011—2020年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并結合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新要求和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的新進展,組織開展了2014年度規劃增補工作,對規劃進行調整和充實。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規劃執行及調整情況
經過2013年的第一次調整,規劃已列入項目525個,其中全部完成59個,部分完成70個,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項目占項目總數的24.6%。
2014年7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組織召開了規劃增補項目論證會,經過專家認真評審和論證,確定新增規劃項目44個(見附件1)。同時,批準出版單位申請撤銷15個規劃項目(見附件2),同意11個規劃項目變更出版單位(見附件3)。經過此次調整,規劃項目由525個增至554個。
二、規劃增補項目的特點
(一)體現國家水平,突出重點方向,推出既注重學術的總結性,又注重填補學術研究空白的古籍整理出版項目。
(二)拓展整理領域,注重文獻價值,遴選具有較高文化傳承價值和學術研究價值的出土文獻、社會檔案等基礎性古籍文獻。
(三)追蹤學術前沿,反映創新成果,收錄整理力量雄厚,整理含量較高,反映相關學科最新研究成果的古籍整理出版項目。
(四)關注學術規范,強調出版質量,側重整理體例完善,整理方法科學,符合古籍整理出版規范的優秀古籍整理作品。
三、規劃實施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充分認識規劃的重大意義,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規劃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各有關出版單位要將規劃項目作為重大項目、品牌工程、骨干工程來抓。通過規劃的落實,引領和帶動古籍整理出版。
(二)加強規劃的組織領導。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各有關出版單位要分工負責、加強監督和管理,要以國家規劃為龍頭,結合本地區、本部門規劃項目的實施,形成規劃項目多層面、全覆蓋的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國家級、省級、出版單位三級網絡化管理體系,有效實施規劃項目。
(三)加強規劃項目的質量管理。各承擔項目單位要遵循出版物質量標準和古籍整理出版規范,加強組稿審稿、編輯加工、裝幀印刷、制作復制等環節的質量把關,確保項目的質量水平。
(四)加強規劃項目實施的保障。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對于規劃項目的實施要有一定的配套措施,在資金、人力、時間上給予充分的支持。各承擔項目單位要建立規劃實施保障機制,做到人員(領導、責任編輯、作者)、資金、時間三落實。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將在國家出版基金、古籍整理專項經費等評審工作中對規劃項目予以重點關注和支持。
(五)加強規劃出版成果的宣傳和推介,提高古籍整理精品力作的影響力。規劃項目出版時可在封面標注:2011—2020年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項目。
附件:1.《2011—2020年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增補項目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