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外灘花園”一號樓爆破拆除
1月25日0時30分,隨著幾聲連續的巨響,備受關注的湖北省武漢市修建于長江防洪堤內的“外灘花園”1號樓依法定向爆破拆除。整個爆破過程僅持續了不到5秒鐘。至此,違法修建的武漢“外灘花園”全面拆除第一階段任務初戰告捷。
“外灘花園”是長江河道內的大型住宅建筑群,坐落于武漢市漢陽區東門外灘,1995年經有關單位立項、審批,由武漢鴻亞投資有限公司于1996年開始逐步建設。住宅小區大門由長江防洪墻閘口改造而成,距武漢長江大橋不足200米。該小區的修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拆除勢在必行。事件被新聞媒體披露后,引起國務院領導以及國家防總、水利部的高度重視。為了確保長江防洪大局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國家防總于去年12月發出通知指出,依法堅決拆除此違法建筑,對長江防洪大局具有重要意義,要求“抓緊實施清除工作,加快武漢‘外灘花園’違法建筑的清除進度”。湖北省委、省政府重視此事,認真查處。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也于今年1月發出通知,要求武漢市防汛指揮部抓緊實施清除工作。湖北省和武漢市于去年12月成立了拆遷安置領導小組和專門班子,組織力量,著手拆除安置工作。此次爆破是“外灘花園”全面拆除的第一階段工作。目前,有關部門正加緊工作,確保今年4月15日汛期前將全部違法建筑拆除完畢。
《防洪法》中明文規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傾倒垃圾、渣土。”依法拆除“外灘花園”,對貫徹《防洪法》,實現安全行洪具有重要意義,對沿江單位乃至整個社會提高法律意識、促進依法行政將產生重大影響。
據武漢市水務局局長、武漢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傅先武介紹,此次清障工作中,有關部門依據《防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組成了法律咨詢組織,依法廢止了原來的有關批復。同時,通過廣泛宣傳《防洪法》,充分做好拆遷群眾的思想工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整個清障過程比較順利。清障行動在市民中引起強烈反響。廣大群眾認為,拆除這一違反《防洪法》、影響長江防洪大局的建筑,符合群眾的根本利益。武漢市人大代表曾仁端說,現在是法制社會,我們一直講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拆除這個違章建筑,充分體現了法律的權威,維護了法律尊嚴。
據了解,此次爆破拆除的1號樓系全框架結構,建筑面積1萬多平方米。武漢市防汛指揮部組織專家反復論證,制定了科學、周密、安全的爆破實施方案,通過招標選定了技術條件好、實力強的專業爆破公司實施爆破作業。為確保爆破安全,指揮部已提前將該樓的44戶居民全部外遷安置,1月23日又將距1號樓僅12米的2號樓居民悉數遷出。爆破期間,長江航道大橋段、大橋公路及“外灘花園”附近的攔江路均實行了交通管制,大橋上無列車通行。爆破技術人員在查看坍塌情況后認為,爆破很成功,周邊建筑物及長江大橋未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