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啟動
本報訊 為做好2012年國家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工作,國家發改委日前下發通知,明確了2012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編制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通知,2012年引導資金將重點支持四大領域:生產性服務領域,包括服務業集聚區服務平臺、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配套生產性服務中心等;新興服務領域,包括創意產業、工業設計;地方特色服務領域;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域與試點主要任務密切相關的服務平臺項目。
通知要求各地發改委對申請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認真審核,并于10月30日前報送至國家發改委。同時,進一步加強項目儲備,做好項目庫建設。(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