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時期水利工作的十大重點任務
本站訊 從正在召開的全國水利廳局長會議上獲悉,“十一五”時期水利工作的十大重點任務是:
第一,加強防洪體系建設,搞好洪水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防洪減災工作是一項長期而重要的任務,必須高度重視,常抓不懈。進一步加強大江大河治理,重點防洪保護區達到規劃標準,特別要加快淮河治理工作步伐,按期完成治淮任務。重點加強蓄滯洪區安全建設與管理。加快嫩江尼爾基、廣西百色、湖南皂市等防洪控制性樞紐工程建設進度,力爭早日發揮效益。繼續搞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逐步消除病險水庫的安全隱患。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重視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實施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河口的綜合治理,重視中小河流防洪建設,提高流域綜合防洪能力。加強海堤建設、界河整治和排澇設施建設。
建立較為完善的防洪管理體系,科學安排洪水出路,有效規避、控制和分散洪水風險,合理利用雨洪資源。加強政府有效的社會管理,依法規范人類社會活動。完善和落實防汛責任制,強化防汛工作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的效能。進一步完善防洪預案,提高防洪應急管理能力。加強防御山洪和臺風災害工作。盡早建成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進一步加強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水文信息服務體系,初步實現水文現代化。
第二,做好飲水安全保障工作,讓群眾喝上放心水。
進一步加大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的工作力度。鞏固農村人飲解困成果。按照安全飲水標準,集中供水與分散供水相結合,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與農村衛生環境整治相結合,重點解決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和血吸蟲病區的飲水安全問題以及局部地區飲用水嚴重不足問題,全國70%的高氟水病區村、所有的高砷水病區村要完成改水,東部發達地區率先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保護好飲用水水源。抓緊制定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監督管理。搞好水源區安全防護、生態修復、水土保持及水源涵養等工程建設。完善水源地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水污染事件報告制度,提高應對各種突發性污染事故的能力。
第三,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科學編制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流域和區域水利規劃,基本完成主要江河,尤其是北方缺水流域的省際水量分配,逐級明晰初始水權;確定單位產品生產或服務的用水量定額,初步建立起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資源費征收等制度,強化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管理,促使經濟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深化水價改革,形成以經濟手段為主的節水機制。制定水權轉讓辦法。引導公眾廣泛參與,提高全民節水意識。綜合應用節水措施,有效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發揮地方積極性,擴大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范圍,積累經驗,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第四,搞好水資源配置,提高水資源保障能力。
加強水資源調蓄和配置工程建設,提高對水資源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調控能力。按計劃建成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緩解北京、天津以及華北地區和膠東半島大中城市缺水問題。加強南水北調西線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爭取在“十一五”末開工建設。繼續實施并開工建設一些區域性調水和蓄水工程。搞好城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設,有效緩解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缺水狀況。繼續抓好首都水資源、黑河、塔里木河三個專項規劃的落實。實施渭河、石羊河等綜合治理。加強污水處理和再生水的利用,積極開發利用海水及微咸水。全面主動應對干旱,重視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完善易旱地區和嚴重缺水城市抗旱預案,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確保城鄉生活用水,努力滿足生產和生態用水。
第五,做好水利工作中的生態與環境保護工作。
高度重視水利工程建設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完善水利工程生態與環境影響評價體系,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開展水利工程運行生態評估工作,建立有利于生態保護的調度運行方式,充分發揮水利工程保護生態的作用。堅持開發性移民方針,做好移民安置工作,落實移民扶持政策,強化行政監督,切實保障移民的合法權益。貫徹《可再生能源法》,加強水能資源管理,逐步完善水能資源開發許可、有償使用等制度。
進一步加強水資源保護工作。完善水功能區劃管理,實施納污總量控制,依法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加強河流生態系統的監測,搞好水生態修復試點工作,研究建立生態用水保障機制。加強地下水的管理,以南水北調東中線受水區為重點,推進全國地下水超采區治理。搞好水利風景區的建設與管理,使之成為人們休閑、娛樂、度假、弘揚水文化的好場所。
第六,加強農村水利建設,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好務。
建立與社會主義新農村相適應的農村水利保障體系。加大對重點大中型灌區的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力度,提高用水效率和糧食生產能力。加強對北方灌區大型抽水泵站、南方易澇易漬灌區大型排水泵站的改造,完善灌排設施,提高灌排效益。發展以灌溉飼草料地為重點的牧區水利,提高載畜能力,實施“小建設”,實現“大保護”。有條件的地區,發展一批集雨節灌工程,保障山丘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為重點,建設一批農村水利現代化示范區。
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改善水土流失地區的生活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加大封育保護力度,繼續抓好長江上游、黃河中游、東北黑土區、珠江石漠化地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加快黃土高原淤地壩建設,切實搞好以坡耕地水土綜合整治為重點的小流域綜合治理。強化水土保持的社會化管理,在全國水土流失區基本建立水土保持預防監督體系和水土流失監測網絡,有效防止開發建設項目引起的水土流失。研究和建立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機制。
加快發展農村水電。在農村水電資源豐富的地區,建設水電農村電氣化縣,擴大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規模和實施范圍。在貧困山區、少數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實施水電增收解困工程。以云南、廣西、內蒙古及西藏等邊境地區為重點,解決全國有水無電地區生活和生產用電問題。建設一批中小河流農村水電集中連片開發示范區。
第七,加快職能轉變,強化對涉水事務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規范水行政審批,提高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能力。加強水利政策法規體系建設,爭取在2010年初步完成水法配套法規的制定與修訂工作。強化水利規劃在規范和約束社會涉水行為方面的作用,依法管理和規范水事活動。加強水利信息發布,強化社會監督,推進水利政務公開。通過完善預案,增強應對各種水事危機和突發事件的能力。建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水行政決策咨詢機制,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第八,深化改革,完善水利發展的體制機制。
大力推進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力爭取得突破性進展,實現城鄉水資源、地表水與地下水、主水與客水的統一配置,取水、供水、用水、節水、排水、再生水回用的統籌安排,水量、水質、水能和水域的統一管理。積極探索流域綜合管理改革,理順流域管理和區域管理的關系,逐步建立由相關方面參與的民主、協調、權威、高效的流域管理委員會制度。加快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拓寬水利建設基金的資金來源渠道,建立與國家公共財政框架相適應的水利財政投入機制,積極開拓市場融資渠道,完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新機制。深化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項目法人責任制、建設監理制、招標投標制,規范水利建筑市場秩序,加強水利內部審計和工程稽察,確保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安全。深入推進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全面落實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經費,積極推動水利工程管養分離,深化內部改革。完善水價配套制度,推進科學的計價方式,建立健全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加強水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實行資產分類監管,逐步建立以產權為核心的資產管理體制。
第九,全面推進水利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增強創新能力。
深化水利科技體制改革,大力加強科技創新。以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保護水生態為重點,大力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搞好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注重先進技術的引進和再創新。完善水利質量技術監督體系和水利技術標準體系。重視水利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工作,加強對水利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戰略問題、熱點難點問題、體制機制問題的研究,提高決策和管理的科學性。全面啟動“金水工程”,加強水利信息化建設,建立比較完善的水利信息設施體系,完善水利業務信息化應用系統,規范技術標準,積極開發水利信息資源,初步實現水利信息化。加強水利國際合作與交流。引進和吸收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經驗,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效益。
第十,加強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為水利改革與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堅持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根本,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全面推進黨的建設,健全完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大力實施水利人才戰略,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公務員隊伍、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評價、選拔任用和激勵保障機制,營造水利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加強人才培養和教育培訓工作,注重在實踐中鍛煉培養人才。要特別關注基層水利隊伍建設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深化改革,加強指導,加大支持,改善條件,增強隊伍活力與發展后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大力開展“為民、務實、清廉”教育,弘揚“獻身、負責、求實”的水利行業精神,轉變工作作風,為全面推進可持續發展水利、實現“十一五”水利工作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