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貫徹實施水法 不斷開創水利事業新局面
——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修訂實施一周年
水利部副部長 敬正書
今年10月1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頒布實施一周年。《水法》的修訂實施是我國水利事業發展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標志著我國依法治水管水進入了向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的新階段,將對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
《水法》修訂實施以來,全國水利系統按照水利部的統一部署,在全社會迅速掀起了學習、宣傳和貫徹《水法》的高潮。一年來,通過廣大干部職工的努力、全社會的廣泛參與和積極配合,《水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全面展開。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取得了新的顯著成效,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全民的水法律意識和水法制觀念進一步增強。通過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了公眾的水憂患意識,依法用水、計劃用水、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正在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認識和行動,為《水法》的貫徹實施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為節水防污型社會的建設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目標的實現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職工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和培訓,深刻領會水法的精神實質和各項規定,認真履行水法所賦予的各項職責,進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的能力和水平,水行政管理由注重運用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轉變,促進了水利各項工作向縱深發展。
——與新水法配套實施的水法規建設取得初步成果。《水法》修訂頒布以后,水利部提出了《新水法配套法規建設近期工作重點》的實施意見,準備用3~5年的時間,初步建成與《水法》配套的水法規體系。目前,經國務院批準,水利部與國家發改委聯合對1985年頒布實施的《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出臺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國務院法制辦正在對水利部報送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草案)》和《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修訂草案)》進行審查。與此同時,各地也在抓緊進行地方配套法規的建設,及時修改或制定地方的水法實施辦法以及其他地方性水法規和政府規章,浙江、廣東、江蘇等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已經頒布施行。
——各項水資源管理工作躍上新的臺階。《水法》關于合理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一系列規定,極大地推動了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工作。
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建設穩步推進。截止到2003年7月,全國成立水務局及由水利系統實施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單位共計1206個,占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總數的50%;在668個建制市中,實現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共計208個,占建制市總數的31%。
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的編制正在全國全面展開;首都水資源規劃實施進展順利。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的制度進一步完善。地下水管理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各地正在積極落實地下水超采區的劃定工作,以河南省為試點的地下水保護行動試點工作已全面啟動。
以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為核心的水資源使用管理進一步強化,為合理配置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促進節約用水、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提供了保障。開展了張掖、綿陽、大連三個全國節水型社會試點工作,印發了《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工作指導意見》。
以水功能區監督管理為重點的水資源保護工作整體推進。全國水功能區劃工作基本完成。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功能區劃已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批準實施。今年,黃河水利委員會向黃河沿線山西、陜西、河南、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提出了旱情緊急情況下黃河龍門以下入河污染物總量限排意見,得到了有關省的積極響應。
——水行政執法工作進一步加強。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注重履行水法賦予的監督檢查職責,加大對水事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努力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各地以《水法》修訂實施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水政監察專職隊伍建設,開展了一系列專項執法活動,處理了一大批水事違法案件。長江水利委員會及長江中下游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認真貫徹《水法》和《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多次組織了打擊非法采砂專項檢查和執法活動,嚴厲懲處了多起非法采砂事件,維護了長江的河勢穩定和堤防安全。
一年來貫徹實施《水法》的實踐證明,《水法》所規定的法律原則和各項管理制度是符合實際、實事求是的,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水法》中貫穿的可持續發展思路,是適應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然要求的,既符合現代水法的發展趨勢,又具有我國自己的特色,充分體現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和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描繪了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宏偉藍圖;把“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
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之一;對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各種自然資源,抓緊解決部分地區水資源短缺問題,興建南水北調工程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水資源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是生態環境的控制性要素。水利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水利的改革、發展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直接關系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繼續深入貫徹實施《水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對于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學習、宣傳和貫徹《水法》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從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推進依法治國,維護社會主義法律尊嚴的高度,繼續認真做好《水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要把深入貫徹實施《水法》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中央的治水方針、政策結合起來,與實踐新時期的治水思路結合起來。當前,要繼續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抓好《水法》的學習和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的水法律意識和水法制觀念,提高全社會貫徹實施《水法》的自覺性。二是繼續加快配套法規的建設。按照《新水法配套法規建設近期工作重點》的實施意見,抓緊制定與《水法》實施相配套的水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抓緊修改或制定水法實施辦法,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水法規體系;三是繼續推進水資源統一管理工作。加快建立《水法》確定的,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認真施行各項水資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資源的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快節水防污型社會的建設。四是繼續加強水行政執法和水事糾紛調處工作。加強水政執法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加大執法監督檢查的力度,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認真查處水事違法案件,維護依法治水的良好秩序。全面提高水利部門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斷開創水利事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