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調整供排水價格
為進一步保護和利用水資源,提高廣大群眾的節水意識,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在召開水價聽證會的基礎上,從4月10開始對供排水價格進行了適當調整。調整后平均水價由1.26元/立方米調整為1.92元/立方米,調整幅度為52%;平均污水處理費由0.37元/立方米調整為0.5元/立方米,調整幅度為35%。
同時對居民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已經實行抄表收費到戶的居民用戶,每戶居民月實際用水量樓房戶10立方米及以內的、平房戶7立方米及以內的,按調整后的分類水價執行;超出此范圍則在調整規定水價的基礎上加價50%。污水處理價格不納入計算階梯式計量水價的加價基數。蘇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