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管理條例》出臺
?。ň幷甙矗?002年11月25日,《河北省水文管理條例(草案)》(建議表決稿)經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并于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河北省水文管理條例》是全國第一部率先出臺的地方性水文法規,內容包括:總則、水文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及資料管理、水文情報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論證與水文分析計算、水文測報環境和設施的保護、法律責任、附則等,用法律的形式對河北省水文機構的職能、職責以及權益等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對河北省加強水文管理,發展水文事業,充分發揮水文工作在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必將產生十分深遠的影響。
《河北省水文管理條例》的出臺是來之不易的,是河北省水利廳、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在省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努力工作的結果,為其他省區開展此項工作提供了學習和借鑒的寶貴經驗。
(供稿:水利部水文局)